性侵慣犯死性不改,多次被重判,出獄載著電子腳鐐仍再犯,性侵不成還持續追蹤女子。
周姓男子去年9月假釋出獄,須配戴電子腳鐐,他看上飲料店正妹,
今年4月初偷裝GPS在她的機車監控。同月21日
周男載女店員到他的住處,女方想要離開,他說「我可以讓妳走
但妳要幫我生個小孩」等語
,女店員拒絕,他強抱她到床上
褪去內褲又解內衣扣環,她極力掙脫又挨打,直到咬傷他舌頭,周男才罷休。
5月3日,女店員騎車等紅燈時,見周男騎重型機車停在她機車旁
想請她吃潤餅,她認為有異,巡察機車避震器竟有GPS定位追蹤器
女方報案且提告,二審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3年
、安裝GPS竊錄罪判刑5月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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